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离婚婚姻家庭

黄博楷bk 2023-03-15 06:16

如果是不收传票,不出庭,联系不上的话,就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天。如果对方是非境内人士(即香港、澳门、台湾或外籍友人们),那么公告送达期为三个月。而案件判决后,法院又一样的要将判决文书公告送达,这又是60天。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其次,对方这种不配合的行为,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感情已经破裂,一般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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