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为履行税法公布前签订的合同、派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税问题民商法
一九八0年十一月二十日 [80]财税字第214号
1、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事业单位购买引进外国设备, 凡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以前,已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税费由买方负担,并已将签订的合同报经国家建委、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卖方为履行合同派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执行合同期间(不包括延长合同期限)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以后,签订购买引进外国设备的合同(包括税法公布前已草签但未经正式批准的合同),如需外商派技术人员来华安装或作技术指导,由我方付给技术服务费( 包括在设备价款内一并支付 )的,其来华工作的技术人员由其雇主付给的工资、薪金,都应向其从事工作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九十天的,其由国外雇主支付的上项工资、薪金,可免予征税。
3、今后各有关部门和企业、 事业单位购买引进外国设备, 凡需要外商派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由我方付给技术服务费的,均应将合同的副本连同技术服务费的组成项目及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等文件材料,函送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备查,以便当地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维护国家权益。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审批手续,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
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外汇管理部进行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批复》(汇复[2001]341号)精神,使北京地区的有关试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女子58页PPT举报管培生男友嫖娼09-19
- 女子疑因遭家暴跳河身亡 丈夫回应09-18
- 佳木斯辟谣新郎接亲被打是习俗09-13
- 女子遭丈夫家暴致失明:没给钱充游戏09-13
- 女孩爆料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09-10
- 玉米地发现脐带未剪女婴 父母未找到09-10
- 女子2年被家暴16次称孕晚期还会被打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