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商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提高能力为目的,以强化服务为宗旨,促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卫生技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优化基层卫生机构技术环境,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技术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卫生科技资源优势,加强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集成创新能力;探索统筹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体系和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活动,促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技术在基层规范、合理应用,增强基层卫生机构对适宜卫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的能力,大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为城乡卫生工作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相结合
在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和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适宜卫生技术研发和推广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基层卫生发展需求,统筹规划适宜卫生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把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卫生科技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协调发展。鼓励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专业团体、企业和科技人员等力量广泛参与,按照效率优先原则,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组织实施。
(二)坚持面向长远和解决急需相结合
认真研究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长远发展需求,探索建立适宜卫生技术研发、推广、引进和应用的机制与体系,加强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集成创新的研究开发,不断增加技术储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逐步构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同时,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薄弱环节和迫切问题,综合考虑各地的特色和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工作,重点推广技术成熟、实用有效、操作简单、费用低廉的卫生技术,全面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三)坚持科学筛选和合理应用相结合
建立适宜卫生技术筛选指标体系,突出卫生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基层卫生实际的适宜技术,逐步建立适宜卫生技术库,不断完善适宜卫生技术规范。将注重科研成果的技术指标转向引进、消化、吸收、应用和再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复杂技术适宜化发展,注重卫生技术整合方案的规范性、集成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加强对适宜卫生技术规范、合理应用的政策指导,完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过程和效果、效益评价体系。
(四)坚持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相结合
在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中,应注重适宜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将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适宜卫生技术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协调统一的推广和培训方案,确保各项技术推得开、有人用、留得住、起作用。鼓励各地针对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适宜卫生技术研究开发
根据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特点和需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纳入卫生科研工作中统筹安排,发挥卫生科技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卫生科技研究项目,围绕农村和城市社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针对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代谢性疾病的诊断、社区治疗及康复技术,急诊急救和中毒抢救技术,多发性肿瘤的社区筛查技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社区保健技术,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社区预防和控制技术,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等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完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相关医疗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研究开发适宜卫生技术,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宜卫生技术研究开发和转化推广的平台。
(二)强化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机制和体系建设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多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管理和效益评价。针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探索优化技术推广方式和手段,创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整合技术研发者、技术推广者和技术应用者等多方力量,实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要素的合理配置。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与自主推广相结合、机制建立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区域推广与建立示范相结合、技术筛选与效果评价相结合、技术引进与研发创新相结合”的推广工作机制和技术应用保障机制,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三)强化适宜卫生技术筛选和储备
各地应针对本地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特点和服务需求,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适宜卫生技术筛选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筛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适宜卫生技术项目资源库,并不断充实更新,及时发布技术信息,扩大适宜卫生技术储备。
(四)强化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
重点加强疾病筛查、诊疗规范、急诊急救、康复保健等方面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推广活动、组织技术推广会、卫生人员技术培训、新技术应用研讨、适宜技术信息发布、推广示范、技术咨询、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推广工作。
卫生部继续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十年百项计划”,到2015年计划遴选、推广100项左右适宜卫生技术;选择部分地区组织开展“科技进社区”的适宜技术推广和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不断扩大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覆盖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制订本地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推广专项活动,每年有针对性的推广一批效益明显的适宜卫生技术。到2015年,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规范应用常见疾病的筛查诊断、转诊指征、社区治疗和康复、多发性肿瘤的社区筛查、常见传染性疾病的基层防控等适宜技术,使常见疾病基层就诊率、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适宜卫生技术应用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
(五)强化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综合示范
各地应采取积极措施,培育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区和示范机构,紧密结合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等工作,不断加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卫生技术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和先导作用,在2010年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引导建设若干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结构。
(六)强化中医药卫生技术推广应用
做好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工作,突出基层卫生工作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研究成果转化能力,调动基层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技术的积极性,推动中医药技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常见慢性疾病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七)强化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建设
遵循技术适宜化、形式多样化、服务专业化、推广网络化的发展原则,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宜卫生技术转化和推广网络。充分利用现有卫生、科技和教育资源,进一步培育专业化的技术转化推广组织和机构,建立各级技术推广基地,完善推广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和运行机制。
(八)强化卫生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专家库,培养一支适宜卫生技术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指导作用,引导他们深入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推广活动,确保适宜技术向基层的有效转移。
(九)强化卫生科普知识深入基层
结合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促进卫生科普工作深入基层,增强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意识,把防病治病的科技知识送入千家万户。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
全面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是卫生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工作密切结合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的技术支撑,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技术推广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用到防病治病第一线,是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作为当前推进基层卫生工作和卫生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职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按照推广工作整体要求,确定推广目标,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加大对于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并规范引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用适宜技术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要建立健全各级技术推广组织和机构,完善推广网络,强化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要结合基层卫生管理工作实际,加强技术推广的检查评估,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情况作为考核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强卫生技术推广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推广效果、效益的评估,建立推广计划进展报告、定期监督检查、推广效果评估等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定期对在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注重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八年一月四日
-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在1989.02.15由卫生部颁布。颁布单位:卫生部文 号:--颁布时间:1989年2月15日实施时间:1989年1月1日时 效 性:-
-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活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颁布单位:卫生部
-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在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卫生防(病)站设防痨科,在业务上除本站领导外还应接受上级结防所的指导,行使县级结防所的职能,充分发挥对全县防痨工作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女子58页PPT举报管培生男友嫖娼09-19
- 女子疑因遭家暴跳河身亡 丈夫回应09-18
- 佳木斯辟谣新郎接亲被打是习俗09-13
- 女子遭丈夫家暴致失明:没给钱充游戏09-13
- 女孩爆料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09-10
- 玉米地发现脐带未剪女婴 父母未找到09-10
- 女子2年被家暴16次称孕晚期还会被打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