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在晋升工作中如何对待革命战争期间培养的技术干部的学历问题的意见民商法

卫生部 2021-11-19 15:45
卫生部关于在晋升工作中如何对待革命战争期间培养的技术干部的学历问题的意见 凡是过去没有明确划分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界限,现在就不要再去划分,更不应当用现行的学制去硬套。应当采取承认现实的态度,根据他们现有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实事求是地给他们评级定职,不要因为不能提供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的毕业证书而排斥他们参加晋升考核或考试。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文 号:-- 颁布时间:1982年6月16日 实施时间:1982年6月16日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

一、1950年8月14日,经政务院批准,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凡在这两项文件公布以前进入我党举办的卫生行政学校或医科学校学习,现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而未明确学历的,在晋升或评定技术职称时,可不要求他们提供正规学历和毕业证书,不要办理确认或改认学历的手续,而是根据现在的实际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经过考核或考试,给予相应的技术职称。

二、解放后,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曾在部分高等医学院校中抽调过少数本科生改学其他专业,学制也相应缩短、延长或提前毕业,因而发生了学历问题。对于这一部分人的晋升或评定技术职称,亦请按上述规定办理。

延伸阅读
  •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在1989.02.15由卫生部颁布。颁布单位:卫生部文 号:--颁布时间:1989年2月15日实施时间:1989年1月1日时 效 性:-

  •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活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颁布单位:卫生部

  •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防疫(病)站设防痨科的意见在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卫生防(病)站设防痨科,在业务上除本站领导外还应接受上级结防所的指导,行使县级结防所的职能,充分发挥对全县防痨工作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

提示:问题相似细节及证据有变化答案会不一致,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最快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