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民商法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政策。 颁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文 号:税委会[2020]6号 颁布时间:2020年2月1日 实施时间:2020年2月1日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

海关总署:

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详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以下称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上述不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与免税政策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延伸阅读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务机关将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

  • 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严格控制鼠疫疫情发展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严格控制鼠疫疫情发展的几点意见人间鼠疫发病范围有所扩大,老疫区鼠间鼠疫开始活跃,许多疫源地区鼠密度、蚤指数有所增高,从全局看,鼠疫疫情有抬头趋势,这些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防止鼠疫

提示:问题相似细节及证据有变化答案会不一致,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最快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12,164,427次咨询
0/500 发送